尊敬的企业领导:
在新年到来之际,我们借此机会向为深圳市建筑装饰行业作出贡献的企业领导们致以亲切的慰问!并通过您们向深圳建筑装饰行业的一线员工表示崇高敬意!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市劳动部门为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式批准成立了“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这是深圳市装饰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值得庆贺的一件好事。随着装饰行业鉴定所的诞生,鉴定机构组织的健全,对于我们积极贯彻国家建设和劳动部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有了正规途径。
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主要承担了全市装饰工职业技能鉴定的光荣任务(包括木工、防水工、幕墙工等八个工种的考前培训和技能鉴定)。我们将贯彻“人才强国”的战略方针,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深圳经济特区技能鉴定条例》和有关政策,秉承“立足行业,面向市场,服务员工”的基本原则,为广大装饰工提升专业技能水平提供优良服务。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和劳动部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建筑行业“先培训、后上岗”,按照持证上岗合理比例的要求考评企业, 2005 年年底企业持证上岗率应达到 70%-90% ; 2006 年将全部持证上岗。对于未达到此比例的企业,将影响其工程投标及施工企业资格年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不发放施工生产许可证。持证上岗已成为企业施工考核的重要指标。
深圳市装饰行业鉴定所成立后,在装协及协会理事成员企业的大力支持下,已于2004 年11月培训和鉴定了首批装饰装修幕墙工和防水工,有数十家企业积极参加鉴定,并已有120名装饰工首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市装协为了大力加强行业的职业鉴定工作, 2005年将有系列举措,如在企业试行员工工资与职业资格级别挂钩,并举行“行业大比武”等。我们也制定了新年度技能鉴定工作计划(见附件),请各级领导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培训方案,配合我们共同将建筑装饰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关于做好2005年装饰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需求调查表》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
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2005年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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