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建科字 [2002]36 号文件《关于开展建设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深圳市建筑市场的实际,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防水委员会、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所,已于 11 月下旬联合举办了一期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通过培训的第一批学员已参加了市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我们也积累了培训的经验。根据部分企业员工的要求,现决定举办第二期(含初级工、中级工)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和准备从事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规范建筑市场,努力提高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和模拟考试为防水工提供职业资质认证和技能鉴定条件。经过深圳市劳动局统一组织的鉴定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 培训教材
国家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指定的土木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培训教材《防水工》及有关职业道德规范。
四、师资
由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的专家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主讲。
五、费用
每人培训费 600 元(含教材费资料费)、初级工鉴定费 200 元,中级工鉴定费 250 元。
六、报名及培训时间
1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12 月 30 日为培训报名时间。
2 、上课时间定于 2005 年元月上旬利用周末和晚上集中进行培训,培训结束之后由市劳动局统一安排考试。
七、培训地点和报名地址
深圳市上梅林梅林路东林工业区一栋二楼西座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深圳市土木建筑防水专业委员会(统建楼 1 栋 10 楼 1001 室)
八、鉴定考试时间 (详情另通知)
九、政策待遇
经过资格鉴定合格者将由深圳市劳动局和国家劳动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经鉴定认证的中级以上技工,可享受深圳市招调工免试的优惠政策。获得高级工资格以上的农村户口可直接调入深圳。经过培训后,还可以参加 2005 年上半年深圳市劳动部门组织的职业竞赛,获得技能竞赛前十名的,深圳市政府给予丰富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十、报名联系方式
83630240( 土木建筑学会 ) 83128183 83109183(装协培训中心)
深圳市土木建筑学会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200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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