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参加首次装饰工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的一百多位考生顺利通过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精细木工、手工木工、防水工、装饰镶贴工、装饰涂裱工、幕墙制作工、幕墙安装工、打胶工等工种的考前辅导将于近期开班,请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到鉴定所报名!

装饰工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装饰监理员从业资格培训
室内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班

 

    为您指引各工种报考的流程规范、注意事项等信息,尽力为您提供需要的服务,帮助您掌握足够的资料,顺利通过鉴定考试...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的性质
  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深圳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是深圳建筑装饰行业设计、施工、材料生产或销售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平等与互助的原则,自愿组织的社会团体,是国家对建筑装饰业实现宏观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本行业的统筹、 协调、咨询、服务机构,也是建筑装饰专业学术团体。

第三条 协会的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团结本行业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实现行业的自身管理,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装饰行业队伍的素质及管理水平,促进装饰行业协调地向高水平发展,协会应成为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企、事业间横向联系的纽带。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市建设局市民政局社团登记处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协会住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6号建艺大厦。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政府委托,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 进行行业现状 发展趋势及要求的调查研究;
(三)组织与协调协会会员单位进行横向间联系和技术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对装饰工程设计 施工进行观摩 检查及评比活动;
(四)组织学术讨论及艺术沙龙活动,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重点抓好市内装饰技术和管理骨干的培训,同时也做好技术工人的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制定行规行约和管理条例、装饰工程验收程序与规范,并监督实施;
(六)加强对协会下属各分会、委员会、实体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办好行业内部刊物出版,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推广先进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 优秀样板工程及优秀设计方案和获奖项目;
(八)积极开拓与国内外装饰行业的联系,开展同行业国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举办面向本行业的公益事业,促进本行业技术进步和外向型发展与国际接轨;
(九)参与工程纠纷的调解及工程质量分析与处理。

 


 
服务咨询热线:0755-83109183   83128183    投诉直线:83127183
Fax:0755-83128183    E-mail:83128183@163.com
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版权所有  @2004-2005  由互联壹网开发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