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鉴定工种和职业等级
1. 初级、中级、高级防水工(工种代码:13-011)
2. 初级、中级、高级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安装工(工种代码:13-209)
3. 初级、中级、高级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制作工(工种代码:13-210)
4. 初级、中级、高级装饰镶贴工(工种代码:13-211)
5. 初级、中级、高级装饰涂裱工(工种代码:13-212)
6. 初级、中级、高级精细木工(工种代码:13-213)
7. 初级、中级、高级手工木工(工种代码:13-214)
二、报考条件
初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有二年以上本岗位的工作经验。
中级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2 、取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木工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7 年以上)。
4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高级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申请参加高级工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工资格证书,且在中级技能上工作满四年。
2 、取得中级工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技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申请参加技师岗位鉴定的人员必须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5 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高级证书,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累计满十五年的。
3 、市级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4 、获市级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者。
高级技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参加高级技师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技师岗位证书,且在技师技能上工作三年以上。
2、确有技术专长者,符合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提前越级申报中级条件的,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报市劳动部门核准后,可提前或越级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三、鉴定流程
详见《职业技能鉴定、招调员工水平测试流程图》
四、考试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应知)和技能操作考核(应会)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两种考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皆达 60 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颁发证书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厅 ) 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招调工免试。
六、报名及鉴定地点:深圳市装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地 址: 深圳市上梅林东林工业区一幢2楼西座(梅林路与越华路交界处)
联系电话: 0755 - 83109183 83128183
传 真: 83128183
邮 箱: 83128183@163.com
网 址: http://www.scolll.com
联 系 人: 曹老师 张老师 夏老师 |